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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与27日,“新设法律扭曲罪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引入审判宪法诉愿制度的《宪法法院法修正案》”正式获得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此次修法的核心意义在于,针对侦查及审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审判风险,引入了全新的法律应对手段。
随着法律扭曲罪的新设,法官、检察官等故意错误适用法律的“法律扭曲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而审判宪法诉愿制度的引入,则使得针对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也有了再次请求宪法法院进行审查的途径。
本新闻稿旨在通过审视法律扭曲罪与审判宪法诉愿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外国运作现状,分析制度引入后的利弊,并提出企业在处理相关刑事案件时的应对策略。
1. 修正案主要内容
2. 德国的运作现状
3. 修法带来的预期效果与担忧
4. 未来企业相关案件的应对策略
1. 修正案主要内容
“《刑法》部分修正案”和“《宪法法院法》部分修正案”于2026年2月26日和27日由国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新设了法律扭曲罪(第123条之2),规定参与刑事案件审判的法官、检察官和履行犯罪侦查职务的人员,在其审判或侦查的刑事案件中,以对特定当事人有利或不利为目的,不当适用法律的,将受到制裁;宪法法院法修订案规定,审判违背宪法法院的决定宗旨、未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违反合法程序侵害基本权的,可以提出宪法诉愿审判的请求。
修正刑法和宪法法院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新设法律扭曲罪(刑法第123条之2)
参与刑事案件审判的法官、负责提起或维持公诉的检察官以及履行犯罪侦查职务的人员,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权益为目的,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实施下列行为的,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及10年以下资格停止刑:
①明知不符合法律适用要件仍予适用,或明知应当适用相关法律却故意不予适用,从而影响审判或侦查结果的。但在法律解释合理范围内的自由裁量判断除外。
②毁灭、隐匿、伪造或变造证据,或明知证据系伪造或变造仍将其用于审判或侦查的。
③通过暴力、威胁、欺诈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或在明知缺乏合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犯罪事实的。
引入审判宪法诉愿制度(宪法法院法第68条第1款、第3款)
公民因公权力的行使或不行使导致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可向宪法法院提出宪法诉愿审判请求(第68条第1款)。
针对“法院审判”的宪法诉愿审判,以生效判决为对象,并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提起(第68条第3款):
①法院审判违反宪法法院的决定宗旨,从而侵害基本权利的;
②法院审判未遵守宪法及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从而侵害基本权利的;
③法院审判违反宪法及法律,从而明显侵害基本权利的。
2. 德国的运作现状
A. 法律扭曲罪 (德国刑法第339条)
德国是比较稳定的运作上述两项制度的代表性国家。德国的法律扭曲罪仅针对法官、检察官等在审判及侦查中“严重背离法律与正义”的故意行为进行处罚,单纯的误判或错误不属于处罚对象。
即德国的法律扭曲罪不是旨在控制整体司法判断的制度,其功能是针对极端且异常的侵犯人权的判决进行事后追责。
B.审判宪法诉愿
德国虽然允许针对各级法院审判提起宪法诉愿,但联邦宪法法院仅在法院完全未考虑基本权利问题或基本权利权衡存在明显恣意性时才会介入。实际运作中,每年被支持的案件极少(仅1-2件),大部分案件会被裁定驳回或判决驳回。
德国审判宪法诉愿制度的核心职能是在不侵害司法机关审判权的前提下,作为对宪法层面绝对无法容忍之审判的最低限度控制手段。
3. 修法带来的预期效果与担忧
修法带来的实务层面上的预期效果和担忧如下:

4. 未来企业相关案件的应对策略
A. 建立应对侦查及审判全过程的记录与文书化战略
法律扭曲罪与审判宪法诉愿并非普通的不服申诉手段,而是针对程序失控时的制衡机制。企业不应在结果发生后才考虑使用,而应提前预判未来可能发生问题的情况,做好侦查和审判全过程的事前应对准备。
为此,对于在侦查或审判过程中发生的程序瑕疵或违反比例原则、衡平性原则的问题,不应止于单纯的提出口头主张,而应当将具体内容进行记录和将其文书化。比如,对无关资料的搜查扣押、超出法院裁定所列事实范围的另案侦查、违反经验法则的事实认定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这些有可能成为后续使用法律扭曲罪或审判宪法诉愿的核心材料。
法律扭曲罪和审判宪法诉愿制度的使用需要以整个应对程序中的所积累的记录为基础,应当从案件初期就开始有体系的对侦查及审判过程进行记录和文书化作业的应对。
B. 构建强调宪法正当性的侦查应对与诉讼策略
法律扭曲罪和审判宪法诉愿制度的引入,进一步提升了涉企案件中注重宪法正当性应对方式的重要性。
企业需提升应对维度,不仅要主张程序法的违法性,更要从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的角度出发,审视整个侦查与审判过程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比如,对于刑事强制侦查过程的范围和方式、侦查及审判过程中发生的侵犯基本权利的案例等在审判宪法诉愿中也可以利用的案例进行整理,在案件初始阶段即构建争议焦点化和结构化的战略非常重要。即使最终不提起审判宪法诉愿,这种策略也能在上级法院审理或后期纠纷管理中,为企业的诉求提供强有力的法理支撑。
小结
本次《刑法》和《宪法法院法》的修订引入了韩国司法体系未曾有过的全新制度,将对整体司法制度产生巨大影响。两项制度经国务会议审议并经总统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企业应当详尽分析本次修正案的内容,建立能够立即适用于企业实操的具体策略。